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9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3-05-18 08:46 【字体: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90号建议的答复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
张兵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召开厅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由分管副厅长审核把关,并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与省财政厅进行了沟通和研究,综合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多年的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我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深入研究,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级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我厅连续两年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全国两会建言献策。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多次听取社会化服务试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省级财政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全省各级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在央视、《人民日报》、新媒体等宣传报道农业社会化服务好的经验做法,开展农业社会化业务培训13000余人次。
二、加强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顶层设计。2021年,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1〕11号)明确,每年支持创建50个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省级示范中心。《湖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列为重点支持项目。省政府连续3年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21〕111号),对今后一段时间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作出了全局谋划和安排。
三、着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多重举措加大服务组织培育支持力度,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评选创建,2021年以来,已认定支持建设100个省级示范中心(含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重点提升集中育秧、机插机抛、仓储烘干、初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服务能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耒阳市等4个县市区成功申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隆平好粮等4个单位成功申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在政策支持、项目带动和部门指导下,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服务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蓬勃发展,2023年全省达8.5万个。
四、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在75个县市区开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2017年以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聚焦粮食生产短板弱项,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烘干仓储、初加工等关键薄弱环节。加大对种粮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我们探索了益阳“十代”服务(以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推广了粮食生产代育秧、代耕旋、代机插、代收割、代管理、代防治、代烘干、代存储、代加工、代销售的“十代”服务模式)、澧县“三级建点”、汉寿县“五包服务”、安仁县“农机租赁”、新化县“整村托管”等一批有效模式。
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下阶段,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粮食稳产增产。
一、加大农业社会化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的服务支持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列为粮食安全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意见和我厅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细则。加强服务组织培育,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省市县三级联创,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施“百企”培育、标杆龙头企业打造。与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导向作用,将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将连栋钢架育秧大棚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试点,且财政按国补30%进行累加补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中央支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实现主要农作物全覆盖,水稻投保金额由国家财政兜底支付,并降低理赔门槛,逐步提高赔付标准,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直赔快赔。
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管总职能,加强与财政、水利、供销、邮政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发挥相关部门优势,形成合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我厅已建立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在益阳等地试用,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广应用。建立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今年创建50个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含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示范引领全省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规范服务合同管理,建立服务台账,强化全程检查,促进服务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快人才培养。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入合作,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负责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争全省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大力实施“耕耘者”培训计划,多层次、多途径培养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将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省产粮食大县全。鼓励各地探索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向畜禽养殖的产业拓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同时,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建设更符合实际,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服务组织和农户的积极性,突出抓好机插(机抛)秧、烘干仓储及初加工等重点薄弱环节服务,着力解决社会化服务中的短板问题。大力推广益阳粮食生产“十代”服务,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