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03-26 15:48 【字体: 】
主要职能:
1.拟订全省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相关行业标准。
2.监督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牵头组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膜回收工作。牵头拟订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方案,并指导实施。
3.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监督管理、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
4.牵头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农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牵头有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建设、河(湖)长制等工作。
5.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牵头外来物种管理,组织指导农业外来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信息发布工作。
6.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7.组织指导全省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8.编制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9.完成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彭晋勇
电话:82214332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邮编: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