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3-07-05 17:08 【字体: 】
一、适用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支持措施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履带式拖拉机、2m及以上自走式旋耕机、柴油动力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育苗成套设备等6个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品目机具,补贴比例可提高至35%。
三、政策依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1〕54号文件的精神。
四、申请途径
1: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购机发票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五、申请材料
购机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机发票,购机协议,纳入财政管理的农业机械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一卡通存折本
六、服务管理部门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机事务中心、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45-5823475
监督电话:0745-5880123